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未成年残疾人家庭教育服务供给的结构性矛盾与政策路向

作者:王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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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中国的三农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农村残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是农村振兴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农村残疾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服务,蕴含着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内涵。但是,服务供给不平衡和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多部门协同服务供给的结构性矛盾、社会协同参与服务供给的结构性矛盾、专业要素空间分布的结构性矛盾。上述服务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包含了相关公共政策思维的局限性,主要是缺乏中农村视角下的政策思维,缺乏残疾人家庭视角下的政策思维,政策演进路径的局限性,以及传统的“特教最后一餐”政策思维的局限性。要做好农村残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的供给,公共政策设计应注重农村视角下的制度化政策思维、残疾家庭视角下的制度化政策思维,并实施更加积极的特教特办政策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