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刑法观中的审慎向度及其实现——合比例性控制机制的确立与展开
作者:白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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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积极的刑法观不同,积极的刑法观不仅是对刑法积极预防态势现象的描述,还隐含着对这一现象的积极评价,使积极谨慎的预防成为其在应然层面上的追求。应充分发挥检视的作用,批判刑法的积极预防实践。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积极刑法观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积极方面包括余而的谨慎性缺失、检视现象以及批判功能完全被现象展示和认可功能所取代的问题,这是其合法性危机的主要根源。基于此,通过法益观与比例原则的互补,检验刑法保护目的和手段的合法性,构建积极刑法观积极维度的比例控制机制,具有方法论意义和程序上意义,并在刑事立法和司法过程中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