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修改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
作者:郭锋; 陈龙业; 贾玉慧; 牛晓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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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大学《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应用解释的决定》(发食[2022]11号,以下简称《决定》),自2022年4月10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应用释义》的修订(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地区)与民事诉讼法相比是一次适应性修订,属于“小修”。为了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文介绍了《决定》修订的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