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城人文融合背景下特色小镇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探析

作者:王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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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特色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引导特色城镇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是提高特色城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必由之路。特色城镇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具有地方性和区域性特点,需要地方政府和区域市场的协调推进。从立法理念不完善和地方文化服务推广的角度,积极探索具有城镇特色的公共服务路径,如法制观念和文化管理理念不完善,并根据政府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积极开展公共服务的宣传和管理,旨在为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立法进程提供参考和建议。